发布时间:2022-04-27 10:02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洪江市第二批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公告如下:
一、洪江市安江镇
1、柚园路(中山路路口至安江中心派出所路口)
2、金穗大道(稻源北路路口至桃子垅路口)
3、稻丰路(稻乡路路口至桔园路路口)
4、解放路(老街)安江大桥至中山路路口
5、桔园路(稻丰路路口至油菜园路口)
6、建华路(安江汽车站至防洪堤)
7、中山路(稻乡路路口至解放路路口)
8、裕湘路(稻源北路路口至印象安江路口)
二、洪江市黔城镇
1、古城路(人民路路口至古城游客中心)
2、沅洲路(虎山路路口至芙蓉楼停车场)
3、芙蓉西路(铁路桥石化加油站至人民路路口)
4、雪峰大道(芙蓉路路口至荷花路路口)
5、龙标大道(芙蓉路路口至龙标大桥)
6、开元大道(滨江路路口至黔阳路路口)
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它禁停路段,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实施管理,驾驶人根据公安交警及警务辅助人员的现场要求或收到公安交管部门违法提醒短信后,立即整改的,依法不予处罚。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为严格管理路段。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后施行。
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6日